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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有关单位,中物院建筑类合格供应商库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物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搭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院批准,院综合计划部已组织完成了中物院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开发,具备试运行条件。现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简介
中物院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支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邀请招标全流程电子化,其余项目半电子化。
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邀请招标的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基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结合中物院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包括线上进行招标实施方案备案、招标文件制作及备案、场地预约、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电子开评标等。
㈡其余邀请招标项目半电子化。除线上进行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开评标以外,系统目前支持该类型项目其他流程的电子化。
二、试运行时间及相关要求
㈠自2018年6月18日起,中物院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始试运行。
㈡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邀请招标项目试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其余邀请招标项目试行半电子化交易。
㈢试运行期间,符合电子化办理条件的,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下简称院固管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文件。
三、试运行操作流程
凡参加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完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请尚未注册的单位抓紧时间办理,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可在中物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通知公告和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查阅。
四、试运行期间的保障措施
㈠院固管中心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可对各自监察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和监察的人员需在院固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表格见附件)。
㈡试运行期间,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实行加密电子文档和非加密电子文档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除应当通过“中物院招投标信息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提交光盘版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五、异常情况的处理原则
投标人在线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读取、无法导入系统,或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使用该投标人现场递交的光盘中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仍然无法读取或者导入系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延期。
六、其他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改进相关工作。
业务支持:院固管中心0816-2482753,2493842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816-2480387
附件:监督、监察人员注册登记表
综合计划部
2018年6月9日
附件:关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监督、监察人员注册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