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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
供应商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持股比例(含间接持股)30%及以上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持股比例(含间接持股)30%及以上的企业;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及持股比例(含间接持股)30%及以上的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持股比例(含间接持股)30%及以上的企业。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
文号、处罚措施及对采购单位的要求 |
1 |
绵阳聚康商贸有限公司 |
任金秀 |
财务〔2024〕24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4年4月26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四川恒达海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徐丽 |
|
3 |
四川蔚蓝山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舒宁 |
|
4 |
成都安吉拉科技有限公司 |
曾益华;李君 |
|
5 |
绵阳圆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白宇 |
|
6 |
绵阳蛟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唐云蛟 |
|
7 |
江苏珂地科研仪器有限公司 |
吉训红;丁根荣 |
|
8 |
江苏久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缪建华 |
|
9 |
河南省海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刘畅 |
|
10 |
四川兆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姜佳辰;马远会 |
|
11 |
四川省振宸建设有限公司 |
孙瑜辰 |
|
12 |
四川风雷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薛坤林;田莉 |
|
13 |
贵州铭贵莹丞商贸有限公司 |
张贵梅 |
|
14 |
江西艾力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黄俊 |
|
1 |
成都华网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
马那;聂剑岚 |
财务〔2024〕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4年1月15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成都世加亿科技有限公司 |
颜佳 |
|
3 |
北京力合大科科技有限公司 |
许征 |
|
4 |
四川久远安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付媛媛 |
|
5 |
四川洪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任成洪 |
|
6 |
四川佳顺科技有限公司 |
张菊英;白彬蓉 |
|
7 |
四川联诚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
唐智惠 |
|
8 |
四川亚安科技有限公司 |
杨军 |
|
9 |
四川纵远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母华;周尚红 |
|
10 |
绵阳兴绵建设有限公司 |
谢剑;陈晚霞 |
|
11 |
广汉市氨源化工有限公司 |
吴逢良;何金岭 |
财务〔2024〕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4年1月15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12 |
四川聚优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
龙玉福 |
|
13 |
四川青石苗木有限公司 |
蒋开春 |
|
14 |
太原理工大学 |
/ |
财务〔2024〕7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15 |
浙江大学 |
/ |
|
16 |
山东科技大学 |
/ |
|
17 |
西南大学 |
/ |
|
18 |
成都卫士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
19 |
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 |
/ |
|
1 |
贵州沃途科技有限公司 |
任轲翔 |
财务〔2023〕79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12月19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成都知归光电有限公司 |
李润花 |
|
3 |
武汉芯为科技有限公司 |
张友良;谈碧芳 |
|
4 |
河南三卓电气有限公司 |
杨培永 |
|
5 |
北京中矿智融科技有限公司 |
李英 |
|
6 |
绵阳鑫源铭科技有限公司 |
杨小英 |
|
7 |
绵阳众为科技有限公司 |
唐敏 |
|
8 |
四川菲尔博思科技有限公司 |
唐红;孟勇 |
|
9 |
四川蒙特勒科技有限公司 |
于莉 |
|
10 |
四川精微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
罗志豪 |
|
11 |
江西虔微新材料有限公司 |
钟金长;黄九秀 |
|
12 |
上海博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黄国庆 |
|
13 |
泛锐云智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
方璐;河南泛锐复合材料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4 |
成理博创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蒋沛霞 |
|
15 |
四川恒丰冠宇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甘利 |
|
16 |
昆山浦元真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成林 |
|
17 |
成都天一国泰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
李围红;薛海 |
|
18 |
成都兴航帆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
赵炼 |
|
19 |
四川商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冯羽果 |
|
20 |
四川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陆兰 |
|
21 |
北京中合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张继明 |
|
22 |
四川熙悦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沈文萍 |
|
23 |
四川凌安商贸有限公司 |
石琳 |
|
24 |
青岛汇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宋丹;国蕾 |
|
25 |
成都天崃科技有限公司 |
陈璐 |
|
26 |
四川圣华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
李余猛;刁银华 |
|
27 |
成都昊狄科技有限公司 |
喻娟娟 |
|
28 |
天津同晟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张彤 |
|
29 |
绵阳弘宇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杨超 |
|
30 |
四川和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张方 |
|
31 |
绵阳驳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陈永法 |
|
32 |
绵阳天智商贸有限公司 |
徐成良 |
|
33 |
四川恒警威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
卢凯 |
|
34 |
成都瑞宏程华科技有限公司 |
代先凤 |
|
35 |
四川圣甲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
张啸天 |
|
36 |
四川万运科技有限公司 |
刁银华 |
|
37 |
四川滟澜洲科技有限公司 |
李谋 |
|
38 |
绵阳蓝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兰蓝 |
|
39 |
四川融惠易淘科技有限公司 |
李蓉 |
|
40 |
江油市慧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李帅 |
|
41 |
绵阳璀璨启航制衣有限公司 |
王渊渊 |
|
42 |
绵阳军酷服饰有限公司 |
申世龙 |
|
43 |
绵阳军武衡服饰有限公司 |
林秋菊 |
|
44 |
四川永本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梁玉秋;王业成;秦海波 |
|
45 |
成都大成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梁勤平;张仲强 |
|
46 |
四川坤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鑫;熊锐 |
|
47 |
绵阳市威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冯亮 |
|
48 |
四川鸿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冯威 |
|
49 |
四川杰鸽致远商贸有限公司 |
李仕红 |
|
50 |
重庆万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邓美林;屠大伟 |
|
51 |
绵阳讯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李军;廖晓兰 |
财务〔2023〕79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12月19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52 |
重庆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3〕79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53 |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1 |
四川逸璟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席民强 |
财务〔2023〕70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11月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成都众兴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梁耘霏 |
|
3 |
成都优春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潘晶 |
|
4 |
北京中外翻译咨询有限公司 |
杨雨前 |
|
5 |
成都优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曾英;成都优译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6 |
绵阳乔鑫搬家有限公司 |
张洪斌 |
|
7 |
绵阳同丰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
李必伟 |
|
8 |
成都卓熙科技有限公司 |
解鹏仕 |
|
9 |
成都赛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程杨 |
|
10 |
四川德瑞信网络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解发有 |
|
11 |
中航迈特增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滕明智 |
|
12 |
北京桐源三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张晓虹 |
|
13 |
成都汇合通科技有限公司 |
王华 |
|
14 |
成都宇称仪器有限公司 |
游德 |
|
15 |
成都华芒科技有限公司 |
黄吉艳 |
|
16 |
成都嘉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
罗春 |
|
17 |
南京威途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徐松林 |
|
18 |
深圳市舒特机械有限公司 |
刘小松 李姗 |
|
19 |
东莞爱福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陈义 |
|
20 |
北京麦迪森科技有限公司 |
谢卓晋 |
|
21 |
中科艾科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郇庆 |
|
22 |
赛澔(上海)仪器有限公司 |
吴明 |
|
23 |
成都芯进电子有限公司 |
陈忠志 |
|
24 |
成都创普科技有限公司 |
田志林 |
|
25 |
成都正扬博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吴伟 |
|
26 |
成都紫瑞青云航空宇航技术有限公司 |
罗涛;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2023〕70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11月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7 |
广州广电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3〕70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28 |
四川大学 |
/ |
|
1 |
重庆洲一科技有限公司 |
张芳 |
财务〔2023〕60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8月28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西安同维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弓亚斌 |
|
3 |
西安军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李娜;李三九 |
|
4 |
西安鸿达机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蒋鸿丽; |
|
5 |
|
|
|
6 |
四川唯森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
刘玉兰 |
|
7 |
四川威福曼科技有限公司 |
张莉;杨冬梅 |
|
8 |
四川省科学城控电科技有限公司 |
李七明 |
|
9 |
四川东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楚宁宁;何小华;甘之路 |
|
10 |
|
|
|
11 |
四川普利赛思商贸有限公司 |
蔡葵 |
|
12 |
四川马赫利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白彦华;杨立光 |
|
13 |
四川凯屹科技有限公司 |
谭敏;敬虎强 |
|
14 |
四川金启电气有限公司 |
白彦华;杨立光 |
|
15 |
四川烽凌科技有限公司 |
钱爱娜;王茂鹏 |
|
16 |
上海理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赵海君 |
|
17 |
上海昊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赵洪才 |
|
18 |
上海宴妙装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必满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李文英;李妙英 |
|
19 |
前视红外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梁伟权 |
|
20 |
绵阳市众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史正勇 |
|
21 |
绵阳市众拓科技有限公司 |
刘兵 |
|
22 |
绵阳市星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雷新旄 |
|
23 |
绵阳市经伟机电有限公司 |
李宗伟;陈晓琳 |
|
24 |
绵阳市奥派科技有限公司 |
熊长江 |
|
25 |
绵阳麦崔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孙元;杨超 |
|
26 |
|
|
|
27 |
绵阳金达光学元件有限责任公司 |
敖林 |
|
28 |
嘉兆科技有限公司 |
|
|
29 |
德阳重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李晓平 |
|
30 |
|
|
|
31 |
成都旭上科技有限公司 |
张明翠 |
|
32 |
成都市胜安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
张雪坤 |
|
33 |
成都科兴测控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庞绍义 |
|
34 |
成都凯多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
张维华;谢明秋 |
|
35 |
成都丰田科技有限公司 |
|
|
36 |
成都第五波科技有限公司 |
王贤波 |
|
37 |
北京金航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谷云秋;张金彪 |
|
38 |
北京格朗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王春弟 |
|
39 |
德阳西海等静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苏貔貅;陈学嘉 |
|
40 |
德阳丽东科技有限公司 |
谢东 |
|
41 |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财务〔2023〕60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1 |
南京英特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朱文;周美芹;林竹青;陈冕成;叶奇志 |
财务〔2023〕41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6月20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无锡市星迪仪器有限公司 |
金 峰 |
|
3 |
四川黎曼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赵秋实 |
|
4 |
绵阳市星科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任 港 |
|
5 |
上海润理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戈松雨 |
|
6 |
四川齐维空间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刘俊;季超;赵秋实 |
|
7 |
成都美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李 彬 |
|
8 |
成都迪维乐普科技有限公司 |
张丽红 |
|
9 |
上海卓尧机电有限公司 |
吴凤梅;隋曦 |
|
10 |
致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尤 凯 |
|
11 |
上海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 |
季羽佳 |
|
12 |
西安中科极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刘 勇 |
|
13 |
上海盈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董 平 |
|
14 |
上海清津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钟能能;季羽佳 |
|
15 |
合肥聚智电气有限公司 |
许 卫 |
|
16 |
合肥川正科技有限公司 |
叶春霞 |
|
17 |
苏州志源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
董存仲 |
|
18 |
四川曼鸿科技有限公司 |
麻云川;王伟鉴 |
|
19 |
绵阳瑞胜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朱 理 |
|
20 |
四川力程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李芝华;徐程松 |
|
21 |
北京东信和华科技有限公司 |
杨宏展;杨立新 |
|
22 |
美赫辰进出口(北京)有限公司 |
杨帮华 |
|
23 |
武汉长丰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杨健喜;杨琴 |
|
24 |
绵阳开拓科技有限公司 |
任 静 |
|
25 |
绵阳佳信工贸有限公司 |
唐俊;陈梦 |
|
26 |
成都中科合迅科技有限公司 |
朱谨颋;四川和源长汇科技有限公司 |
|
27 |
成都浩鼎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徐云龙;吕继升 |
|
28 |
成都伟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王 庆 |
|
29 |
成都思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苗 义 |
|
30 |
四川成金宸科技有限公司 |
陶柯桦;陈端阳 |
|
31 |
四川弯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陈端勇 |
|
32 |
苏州福普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福普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祝从军 |
|
33 |
苏州高工科技有限公司 |
袁海英 |
|
34 |
中科星图数字地球合肥有限公司 |
邵宗有;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
|
35 |
深圳市智绘科技有限公司 |
张 亮 |
|
36 |
南京兴悦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曹鸣镝;姚泽惠 |
|
37 |
深圳市港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刘 华 |
|
38 |
景德镇景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
龚友根 |
|
39 |
绵阳逢研科技有限公司 |
廖晓波 |
|
40 |
四川偶极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袁卫锋 |
|
41 |
绵阳市明奥科技有限公司 |
杜洪明 |
|
42 |
绵阳市鑫金亿铭科技有限公司 |
易世勇 |
|
43 |
成都帕吉科技有限公司 |
鲜星;朱福轩 |
财务〔2023〕41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6月20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44 |
成都市融诚科技有限公司 |
杨 梅 |
|
45 |
绵阳富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刘丹;张丽 |
|
46 |
广汉市盈鑫箱包厂 |
刘光芝 |
|
47 |
重庆连芯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马晓燠 |
|
48 |
四川中和安信化工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贾晖;陈晓评 |
|
49 |
成都军生科技有限公司 |
王志伟 |
财务〔2023〕41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6月20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1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50 |
四川成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唐晓涛 |
|
51 |
绵阳万昌科技有限公司 |
胡宗文 |
|
52 |
成都国卫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周冬;秦丽红 |
|
53 |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
/ |
财务〔2023〕41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54 |
南京理工大学 |
/ |
|
55 |
华中科技大学 |
/ |
|
56 |
西安飞秒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
/ |
|
1 |
北京灵之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林永明 |
财务〔2023〕25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3月28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天津程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轩荣霞 |
|
3 |
重庆四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吕红霞 |
|
4 |
四川凯斯德贸易有限公司 |
张品春;奉春艳 |
|
5 |
北京蜂鸟视图科技有限公司 |
付强;北京莱达世纪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6 |
苏州网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张永健 |
|
7 |
四川省微电瑞芯科技有限公司 |
邓惠领 |
|
8 |
成都卓鸿科技有限公司 |
李飞 |
|
9 |
四川和奥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王艳 |
|
10 |
上海珈嶙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
冉雨 |
|
11 |
四川优甲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赵俊亦 |
|
12 |
成都莱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卫文国;陈明建 |
|
13 |
上海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陈国庆;上海千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财务〔2023〕25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3月28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1 |
四川东诚华瑞科技有限公司 |
陈小利 |
财务〔2023〕5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1月1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四川宏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黄玉蓉 |
|
3 |
成都金信佳业科技有限公司 |
何文军 |
|
4 |
四川科瑞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何思薏 |
|
5 |
西安博莱智诚工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余志红;杨吉 |
|
6 |
南京任康科技有限公司 |
何伟侃 |
|
7 |
力技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陶利忠 |
|
8 |
锦州众和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
邓汝杰;鲁革 |
|
9 |
合肥伊丰电子封装有限公司 |
陈龙飞 |
|
10 |
太原科技大学 |
/ |
财务〔2023〕5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11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
|
12 |
西安理工大学 |
/ |
|
13 |
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
|
14 |
锦州市北方电炉设备厂 |
/ |
|
1 |
启先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朱秋平 |
财务〔2022〕73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11月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北京核创科技有限公司 |
姬 卿 |
|
3 |
绵阳宇赛科技有限公司 |
蒋贤水 |
|
4 |
绵阳恒俊科技有限公司 |
张方俊 |
|
5 |
绵阳福沃德科技有限公司 |
刘 茹 |
|
6 |
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 |
李智荣 |
|
7 |
四川世纪恒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赵秀兰 |
|
8 |
四川联视瑞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夏宇恒 |
|
9 |
四川蓝鸽科技有限公司 |
张国宝;康凯宁 |
|
10 |
成都伟航科技有限公司 |
彭德伟 |
|
11 |
西北工业大学 |
/ |
财务〔2022〕73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12 |
西安飞豹科技有限公司 |
/ |
|
1 |
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万新军 |
财务〔2022〕55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9月8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绵阳德坤机械有限公司 |
袁勇;张桐宁 |
|
3 |
绵阳泰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刘英 |
|
4 |
惠州市浩恒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杨彦辉;康建刚 |
|
5 |
深圳市量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查智;深圳市工客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6 |
成都迪丽斯商贸有限公司 |
杨彦文;胡芳芳 |
|
7 |
四川伏安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王勇 |
|
8 |
深圳市汉锐科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汤铁军 |
|
9 |
惠州市纳智捷实业有限公司 |
张亚红 |
|
10 |
绵阳市科维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彭明春 |
|
11 |
四川安瑞和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赖江 |
|
12 |
成都盈吉贸易有限公司 |
杨煜珩;陈瑶 |
|
13 |
四川省永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齐晓玲 |
|
14 |
天津市希翼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
王华玲;王瑞华 |
|
15 |
天津瑞承康仕科技有限公司 |
李凤琴 |
|
16 |
上海呈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孟雪梅;王景驰 |
|
17 |
杭州高谱成像技术有限公司 |
潘明忠 |
|
18 |
长春恒成科技有限公司 |
石磊 |
|
19 |
北京华奥复兴科技有限公司 |
马洪秋 |
|
20 |
成都和研电子有限公司 |
张薇 |
|
21 |
成都佑明科技有限公司 |
肖佑国 |
|
22 |
成都金润邦科技有限公司 |
韦红艳;贺艳杰 |
|
23 |
绵阳世窗科技有限公司 |
贾辉 |
|
24 |
成都众顺帑蕲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刘纯联 |
财务〔2022〕55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9月8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5 |
玉溪建福集团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
和云松;云南丽江建福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
|
26 |
绵阳新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俞军贤;四川鼎鑫谊缘科技有限公司 |
|
27 |
成都拓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蒋泓 |
|
28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2〕55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29 |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 |
/ |
|
30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
|
31 |
广东工业大学 |
/ |
|
32 |
西南科技大学 |
/ |
|
1 |
绵阳市游仙区领跃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部 |
刘刚 |
财务〔2022〕3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7月4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绵阳市涪城区博泰广告部 |
韩乾刚 |
|
3 |
武汉华景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简平超;阮芳 |
|
4 |
武汉寒霜科技有限公司 |
吴圆圆;冀娇 |
|
5 |
大连大高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于传奇 |
|
6 |
天津维杰泰克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孙更杰 |
|
7 |
天津鼎汉精系科技有限公司 |
薛庆辉 |
|
8 |
成都奥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何林 |
|
9 |
上海益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赵海燕 |
|
10 |
上海意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赵海燕 |
|
11 |
依科视朗(北京)射线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赵勇;瑞士彗星控股股份公司 |
|
12 |
康姆艾德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赵勇;COMET HOLDING AG |
|
13 |
成都赛瑞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汤其春 |
|
14 |
丹东市无损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董延博;董殿刚 |
|
15 |
无锡市兆星辐射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徐正初;缪凤飞 |
|
16 |
成都中测精微科技有限公司 |
赵翠琼;李彦;邱剑 |
|
17 |
成都拓莫科技有限公司 |
刘兴全 |
|
18 |
盘锦华光无损检测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齐素艳 |
|
19 |
绵阳市巴可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 |
何晓翔 |
|
20 |
四川腾渊电子有限公司 |
贾晓冬 |
|
21 |
四川北滨科技有限公司 |
冯龄;曹伟龄 |
|
22 |
艾因蒂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张瑞 |
|
23 |
四川佳至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
张鹏 |
财务〔2022〕3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7月4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4 |
北京英斯派科技有限公司 |
毕丽君;李景芳 |
|
25 |
四川康和圣科技有限公司 |
唐玲;蔡钦 |
|
26 |
湖北三江航天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2〕37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27 |
内蒙动力机械研究所 |
/ |
|
28 |
四川蓝狮科技有限公司 |
/ |
|
29 |
四川中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30 |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31 |
湖北三江航天红林探控有限公司 |
/ |
|
32 |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
/ |
|
1 |
西安励德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蔡锐龙;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2022〕2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5月2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 |
成都维沃斯科技有限公司 |
刘文飞 |
|
3 |
北京数字光芯科技有限公司 |
孙雷 |
|
4 |
廊坊广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孙德瑞 |
|
5 |
联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韩璐 |
|
6 |
法赫光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刘军 |
|
7 |
四川讯光科技有限公司 |
郭凤;高渐宇 |
|
8 |
重庆赛宝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阳川;赛宝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9 |
广州创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曹志洪 |
|
10 |
四川追猎商贸有限公司 |
龙莉华 |
|
11 |
绵阳市卫燃科技有限公司 |
魏林 |
|
12 |
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张扬 |
|
13 |
湖北恒越安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李虎 |
|
14 |
湖北晖泽专用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
肖闯 |
|
15 |
四川卓亿安科技有限公司 |
伍雪英;李洪军 |
|
16 |
绵阳市西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祝惠 |
|
17 |
广东华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丁斌;广东顺德华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18 |
武汉星发义焊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熊顺安;李祖全 |
|
19 |
四川恒远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李佳松 |
财务〔2022〕2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2年5月23日),禁止供应商、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供应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3年内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 |
20 |
绵阳市晋溢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邓益全 |
|
21 |
无锡市双亿智能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袁庆林;徐玲霞 |
|
22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2〕27号 可继续参与院采购、外协活动,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1.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经济业务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基本情况、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在B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2.增加合同文本内容。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经济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文本中增加供应商接受单位和院级监督的条款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同意和接受单位与院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审核、合同执行监督等要求。 3.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单位应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标的、合同经费、资金支付及交付验收等内容的审核、审查和审批把关,严格合同执行过程控制及交付验收管理,确保经济业务内容真实可靠、价格公允合理,管理行为规范有序。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文号、处罚措施及对采购单位的要求 |
1 |
绵阳赛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于 萍 |
财务〔2022〕2号 自发文之日(2022年1月11日)起,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四川量质达科技有限公司 |
罗 燕 |
|
3 |
广东晶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李志远 |
|
4 |
武汉华族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付威鸣 |
|
5 |
热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许 勇 |
|
6 |
成都胜图科技有限公司 |
李春燕 |
|
7 |
深圳云净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何 冬 |
|
8 |
深圳子元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陈扬扬 |
|
9 |
杭州心悦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叶小莲 |
|
10 |
北京思创诺科技有限公司 |
陈晓晨 |
|
11 |
虹彩模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侯雨石 |
|
12 |
北京融科联讯科技有限公司 |
陆宇红 |
|
13 |
厦门可尼西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
王继业 |
|
14 |
聊城市龙轩射线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
赵冬冬 |
|
15 |
聊城市胜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黄红艳 |
|
16 |
山东鑫发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肖庆伟 |
|
17 |
台州柏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梁华德 |
|
18 |
常州市范群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范炳洪 |
|
19 |
常州市创优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顾建林 |
|
20 |
凯云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何国凯 |
|
1 |
四川荣佩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廖 珮 |
财务〔2021〕9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11月17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四川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贺 宁 |
|
3 |
四川广千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 辰 |
|
4 |
四川长和科技有限公司 |
张 贵 |
|
5 |
射洪县翔盛橡胶有限公司 |
唐永安 |
|
6 |
绵阳市智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赵德兵 |
|
7 |
上海天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江 浩 |
|
8 |
上海铭钧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胡淑勤 |
|
9 |
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1〕9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11月17日),禁止供应商3年内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在处罚期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
1 |
邢台市兰台档案制品厂 |
冯少建 |
财务〔2021〕86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10月29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邢台市翰墨档案用品有限公司 |
路书棉 |
|
3 |
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 |
胡明科 |
|
4 |
成都九龙柜业有限公司 |
涂冬梅 |
|
5 |
银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李光毅 |
|
6 |
绵阳利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周德平 |
|
7 |
绵阳华夏聚英科技有限公司 |
刘 鲜 |
|
8 |
苏州伏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1〕86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10月29日),禁止供应商3年内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在处罚期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
9 |
杭州数澜科技有限公司 |
/ |
|
1 |
绵阳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1〕49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7月8日),禁止供应商3年内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在处罚期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
2 |
天津中科晶禾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3 |
绵阳西科印务有限公司 |
何榜贵 |
财务〔2021〕49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7月8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4 |
绵阳市精典彩印厂 |
何大云 |
|
5 |
绵阳市安州区浩意印刷厂 |
王 琴 |
|
6 |
西安博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张 璐 |
|
7 |
济南智和弘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王子美 |
|
8 |
济南快谱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井 旭 |
|
1 |
长春市博盛量子科技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郑著宏 |
财务〔2021〕36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5月10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四川宇晖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何小婷 |
|
3 |
河北普莱斯曼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
孙振路 |
|
4 |
武汉恩睿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尹国峰 |
|
5 |
武汉库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肖敏 |
|
6 |
四川金立方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胡刚 |
|
7 |
四川旭威流体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
李权 |
|
8 |
四川四维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胡本成 |
|
9 |
四川宏祥泰科技有限公司 |
廖明煊 |
|
10 |
绵阳市信巨仁科技有限公司 |
韦泓淋 |
|
11 |
江苏博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宇俊 |
|
12 |
江苏领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陈铮 |
|
13 |
成都麦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张彪 |
|
14 |
成都启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李凯 |
|
15 |
上海林邵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财务〔2021〕36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5月10日),禁止供应商3年内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在处罚期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
1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于逢良 |
财务〔2021〕17号 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3月26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如有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完成的,单位应重新开展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审查,加强采购项目的交付及验收管理,有效维护单位权益。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中铁信弘远(北京)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胡小宁 |
|
3 |
四川省科学城新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刘京国 |
|
4 |
绵阳亚明机械厂(已更名为绵阳联奥威精密机械厂) |
文 果 |
|
5 |
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
马学斌 |
|
6 |
西安百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李 航 |
|
7 |
绵阳市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李生刚 |
|
1 |
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李保平 |
财务〔2021〕6号,自发文之日起(2021年1月27日),禁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西安中科华芯测控有限公司 |
徐金涛 |
|
3 |
成都青岗科技有限公司 |
沈 旭 |
|
4 |
成都子桓科技有限公司 |
周玉明 |
|
1 |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
丁良成 |
财务〔2020〕88号,自发文之日起(2020年11月20日),禁止此3家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成都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
赵 志 |
|
3 |
成都中创光科科技有限公司 |
孔鑑芸 |
|
1 |
成都嘉濠州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李洪伟 |
财务〔2020〕70号,自发文之日起(2020年9月22日),禁止此18家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四川天穹建材有限公司 |
陈伦东 |
|
3 |
四川柏林尚品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
陶 里 |
|
4 |
四川捷凯慧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隽科融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赵伏锐 |
|
5 |
成都含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王 宇 |
|
6 |
沈阳东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白东林 |
|
7 |
深圳镭锐科技有限公司 |
陈 辽 |
|
8 |
北京德瑞恒光科技有限公司 |
周淑华 |
|
9 |
四川正科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程依华 |
|
10 |
胜捷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胜捷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吴为重 |
|
11 |
四川新科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杨 洋 |
|
12 |
上海垒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王志垒 |
|
13 |
上海蓬裕科技有限公司 |
魏 博 |
|
14 |
上海先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周志鹏 |
|
15 |
成都贝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
黄 义 |
|
16 |
深圳市汇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李伽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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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成都凯业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孙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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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成都精艺实验装备有限公司 |
王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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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志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陈义先 |
财务〔2020〕52号,自发文之日(2020年7月1日)起,禁止此14家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
2 |
四川神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李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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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都博宇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
孙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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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都网电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詹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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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都中宏科技有限公司 |
赵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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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都武侯金喜堂体检医院有限公司 |
谢宗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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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都金沙医院有限公司 |
吴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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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环亚康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向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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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京米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李 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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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北京中科圣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宋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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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绵阳开泰家具有限公司 |
李安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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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绵阳市天成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寇国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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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川林森柒商贸有限公司 |
李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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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绵阳天美家具有限公司 |
李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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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德铠科技有限公司 |
谢明 |
财务[2019]56号文,自发文之日(2019年8月30日)起,禁止此19家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进入中物院采购市场。院属单位不得邀请上述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参与院采购和科研外协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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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川羌族自治县癸林纸厂 |
唐开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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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川林森建材厂 |
张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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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绵阳港琦科技有限公司 |
王炳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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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德阳万源旭鸿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宁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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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绵阳莫仕科技有限公司 |
赵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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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都启为科技有限公司 |
刘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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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久远国基科技有限公司 |
单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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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成都凌亚科技有限公司 |
赵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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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宏胜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刘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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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成都聚仁达科技有限公司 |
彭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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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成都安诚迅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姚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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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圳瑞焱通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水巧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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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北京未来星宇科技有限公司 |
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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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成都百诺汇科技有限公司 |
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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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川圣思瑞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顾晓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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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绵阳市博邦科技有限公司 |
龙寿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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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绵阳市恒远电子有限公司 |
刘胜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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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成都市圣思瑞科技有限公司 |
顾晓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