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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院内建筑工地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要求,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院《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休假期间疫情防护工作要求的通知》(应急[2021]1号),现将春节期间院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及中物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原则,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各参建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制订完善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施工单位要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级相关要求,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节假期间,参建单位应要求所属人员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院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参建人员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院重点关注地区,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要及时告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严格落实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管理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及其“场所码”“通信行程卡”等大数据平台,严格按实名制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临时外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详细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三、聚焦节后复工关键点,落实好复工前后相关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主动及时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和院重点关注地区名单,加强复工返岗人员管控,做好人员返岗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复工前,参建单位应做到:所有参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应及时就医暂缓上班,确需上班的需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就医当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认真落实工地卫生环境要求,对施工现场、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杀;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及支护、脚手架、支模架、临时用电、消防设施、起重机械以及扬尘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复工后,参建单位应做到: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定期消杀;做好施工人员进出场有序管理,指定进出路线、错峰上下班,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尽量减少与院内职工接触;要备齐适量疫情防控物资,设置隔离观察室,确保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高效处置。
春节假期后,院固管中心将对各参建单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2月8日
附件: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