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未退投标保证金利息开展清理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2020年12月14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投标单位保证金利息开展清退工作的通知,并对招标代理进行电话通知。截止目前,存在部分项目未按通知要求进行退息申请,也未向中心说明情况。
即日起,中心将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保证金利息未退还的项目开展清理,请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要求及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申请。
一、及时发起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申请
请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投标项目保证金利息退还的通知》办法,在系统中及时发起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申请。
二、加强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工作的监督
(一)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情况。对未及时退还的,适时以书面形式提醒招标代理机构。
(二)请招标代理机构对利息退还申请的其它情况及时向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中心将于2021年1月底,对逾期未发起保证金利息退还申请且未提供书面说明的项目执行原路径退回,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投标人和招标代理自行解决。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