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服务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XX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业绩”:
更正为:
(1)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
注:造价咨询业绩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业绩证明资料:委托合同或协议书,业绩时间以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成果出具时间为准。
(2)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目最多得4分。
注:业绩证明资料: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及已完成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6.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更正为:
除招标代理负责人外,每配备1名具有高级职称专职人员的,得2分;每配备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
注:(1)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所有人员均不重复计分。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对应分值构成进行同步调整。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