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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文件补遗(二)
经汇总遴选申请人疑问,现统一回复如下:
1. 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细则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年度平均营业收入,拟派常驻绵阳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在本企业服务3年以上。我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成立时间不足3年,现仅能提供成立后的营业收入及人员证明材料,能否按公司实际成立时间起算相应年限?
回复:该内容后增加注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营业收入总和除以相应年限计算。
2. 资格要求“⑺2023年至今,未被移出中物院代理机构优选名录”是不是必须满足?
回复:资格要求中⑹、⑺增加为“★”号条款。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协作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