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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中物院建筑施工、服务类合格供应商考评结果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为强化合格供应商监督考评,促进库内建筑企业良性发展,根据《中物院建筑施工供应商管理办法》(计划〔2020〕109号)和《中物院建筑服务类合格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计划〔2019〕47号),我单位将开展2021年度中物院建筑施工、服务类(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检测)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请各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库内企业打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中物院建筑施工供应商管理办法》(计划〔2020〕109号)和《中物院建筑服务类合格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计划〔2019]47号)的附表要求对在本单位承揽施工业务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库内企业进行评分。
二、各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考评结果(模板附后)报送院固管中心。
联 系 人:刘森瑞 联系电话:0816-2480836
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报送2021年度中物院建筑施工类、服务类合格供应商考评结果的通知(建设单位).pdf 附件:【表格】2021年度院建筑施工、服务类考评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