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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库内施工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3月底将发布2018年度院建筑施工类合格供应商库综合考评结果,请各企业按照《中物院建筑施工类合格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计划〔2017〕49号)附表3的要求完成自评,并于2019年3月8日前将自评结果报送院固管中心(填报模板附后)。
特此通知。
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6日
(联系人:杨川宝,联系电话:0816-2493088)
附件:关于报送2018年度中物院建筑施工类合格供应商自评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施工单位填报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