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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院固管中心)将对院内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搞好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对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和灭火器具使用知识培训。
二、加强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使用阻燃性能不达标的密目网、燃烧性能等级不达标的活动板房和临时设施。人口居住密集区域建设工程应使用铝合金等不燃或难燃模板。现场可燃物应成垛堆放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
三、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实行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签发人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场所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取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备专人值守,动火作业点位应专人旁站监督,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12月10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应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建筑施工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2018年12月10日起,院固管中心将组织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活动板房等临设材质和使用情况、灭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违规住宿现象等进行检查。对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施工企业,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