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区保障房一楼实验室改造更正公告(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HTC-GC-2024-04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所区保障房一楼实验室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大楼(绵阳市科学城九区旁原动力部一楼)。
现更正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27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大楼(绵阳市科学城九区旁原动力部一楼)。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中: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现更正为: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若为保函,保函的担保有效期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 开 户 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否则被视为放弃成交)。 |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八章 采购合同” 中:
3.1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按签约合同总价(扣除发包人暂定部分)的比例30%(另同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70%)。
现更正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按签约合同总价(扣除发包人暂定部分)的比例10%(另同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70%)。
3.2: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逾期支付进度款的,除应当支付的进度款外,还应当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现更正为: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申请,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后,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金额的80%支付(扣除相应预付款、足额的人工费,人工费优先扣除),人工费部分由发包人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应的项目中。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等招标人暂定部分)的80%。
施工总承包企业(即本合同的承包人)依据工程价款中分解的人工费总额、工期和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申报人工费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且建设单位收到等额合规发票后,建设单位将相对应的人工费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应的项目中。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按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内容编制进度付款申请文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单位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 5个工作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报告后 7 个工作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等额合规增值税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逾期支付进度款的,除应当支付的进度款外,还应当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3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2)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全额提交。
(3)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约定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现更正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应条款要求执行。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金额为合同价的 10%(合同签订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3)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约定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竣工结算预审核完成后(即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经乙方书面申请,经发包方核实并扣减相应的维修费、整改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后将剩余部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为现金方式担保,以无息方式退还。
(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无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陈素芬 0816-2492253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 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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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王晓慧 18989289712
项目联系人: 王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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