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委托,拟对总体工程研究所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为总体工程研究所提供供餐服务,负责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团队,承担食堂食材的采购、管理、制作、销售,确保所区员工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监督考核。具体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本项目共1个包件。
3.服务时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共1年。
4.服务地点:中物院总体工程研究所401厂区职工餐厅内。
5.采购预算:700万元。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 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自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639号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除非本采购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16-2483031、2491148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68751
传 真: /
电子邮件:zhangsheng@xhtc.com.cn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