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04 402大楼二标段(屏蔽机房、数字样机大厅装修)工程答疑文件02号
本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1、42页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条、第4条均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投标文件数字文件一份,在开标现场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是否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款要求执行。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另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此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使用,仅作为建设单位存档使用。
二、本工程为电子标,从“ZWYZF”格式的招标文件导出的PDF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提供的格式有些不一样,如“三、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缺少此标题;“四、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也没有此项,但招标文件并没有要求如果不组成联合体则删除此项;“十一、其他材料”在编制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无此项,那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要求的其他材料编制在什么地方?
回复:1、“三、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由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格式补充及调整相关内容。2、“四、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没有此项,投标人无需填写该项内容。3、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有“其他材料“一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三、在编制系统中左边的标题栏中有一项“其他材料”中的“建材设备选用表”是否是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建材设备选用表选择的不少于一种厂家或品牌的选用表?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定?除在此处选择材料设备厂家或品牌外,投标文件无需在其他地方标明或选用厂家或品牌?请对此三个问题分别明确。
回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款第10条要求执行,格式可以自定、也可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除在此处选择材料设备厂家或品牌外,投标文件无需在其他地方标明或选用厂家或品牌。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设备原厂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违反了财政部令第87号令中第十七条 “不得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等作为资格要求” 的规定;同时如果执行此条也对施工单位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了限制,不利于供应商的正当竞争,很大可能增加设备、材料的价格。建议取消此要求。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获检证明材料、提供CCC证书,提供具备CNAS资格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厂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书相关证明等等关于本工程设备材料的相关资料、证明等是否可以不在投标阶段提供,而在本工程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如果需在投标阶段提供,对施工单位采购设备材料进行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同样不利于供应商的正当竞争,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会大大增加设备材料的价格;同时,某些地方提供资料的要求也不是很明确,很多厂商也无法按要求准确完整的提供,造成废标流标的可能性极大。建议在投标阶段不提供,而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所有参数、技术规格和各项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第七章要求的产品资料、证明、承诺等。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中部分存在只有一个厂家或品牌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和要求,这样对施工单位选择厂家和品牌非常不利,相当于只局限了一个厂家或品牌。请问是否可以选择满足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和规格的其他国产厂家或品牌?
回复:投标人可选择《建材设备选用表》要求品牌或与其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价格相当或高于的产品。
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4) 条中的“投标产品质保期”、“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的什么位置?是编制在“七、施工组织设计”中,还是编制在“十一、其他材料”中,还是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编制位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编制位置。
八、在电子标编制系统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十一、其他材料”,请问其他材料制作在编制系统中的哪里?
回复: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有“其他材料“一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九、招标文件中部分位置还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请问是否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款要求执行。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另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此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使用,仅作为建设单位存档使用。
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详细技术资料、产品证书、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原厂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等关于所投产品的相关资料,违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是否可以取消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十一、招标文件提供的品牌中有些只有一个能满足所有参数要求,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选择满足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其他国产品牌?
回复:投标人可选择《建材设备选用表》要求品牌或与其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价格相当或高于的产品。
十二、“建材设备选用表”要求在备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名称”。请问是否只需要在表格的备注栏注明所选用的厂家或品牌名称即可,不需要注明规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建材设备选用表》要求执行。
招 标 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