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04 402大楼二标段(屏蔽机房、数字样机大厅装修)工程答疑文件01号
各投标单位,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时以“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修改为2018年9月4日14时30分。
本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须获得设备原厂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财政部令87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否改为中标后提供?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提供的微模块应为工厂预制化组装并经过严格测试的成熟产品,必须提供以微模块为单位的详细安装指导说明书,经与设备厂家联系,厂家回复只有购买了设备,才能提供详细的安装指导说明书,投标阶段无法提供,请改为中标后提供?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3、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需按给定的品牌选择,经我公司市场调研与设备厂家联系,部分品牌技术参数与设计不符,建议由投标人提供满足设计技术参数的同等品牌产品?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时以“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方须对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并给出数据的来源,以纸质附件的形式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获检证明材料,请问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可否在中标后提供?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招 标 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