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4项目调整建设项目补遗02号
致各投标单位:
为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评标办法2.2.1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进行评审。”修改为:“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6〕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6〕178号)进行评审。
2、其余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