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ZHBZ-5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二标段补遗文件03号
致:各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注”增加:
(8)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开展评审,不得以自行理解随意创设或延伸新的评审要求,否决投标理由或扣分理由应有招标文件明确的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未按此执行,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9)评审结束后专家离场前,招标人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报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计划(2023)103号)的规定,在评标现场组织对评标报告进行第一阶段审查。审查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问题的应当书面请评标委员会核实,评标委员会核实后认为不存在问题的应附书面说明。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