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场区新区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58场区新区建设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58场区新区建设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国防科工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国防科工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十所北区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绵阳市科学城内,共占地73.5亩,新建建筑面积约32051平方米,涉及1015工号、1018工号、1019工号、10KV配电站扩建和门卫室五栋建筑,并配套室外道路、路灯、强弱电管线、给排水管线、技防、网络管线、绿化、实体围界等工程内容。上述内容室内外工程直接投资约33790万元。其中:
1、1015工号为新建科研建筑,建筑面积约5750平方米,共四层(局部五层),一二层主要为洁净实验室、三四层为普通实验室和科研办公室,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1018工号为新建科研建筑,建筑面积23660平方米,共三层,一二层主要为洁净实验室、三层为普通实验室,采用钢框架结构。该建筑含有场区10KV开关站。
3、1019工号为新建科研建筑,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共一层(局部二层),一层主要为干净间实验室、局部二层为普通实验室,主要采用门式钢结构。
4、10KV配电站扩建为新建普通建筑,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共一层,主要采用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门卫为新建普通建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共一层,主要采用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6、围墙及下方支护结构。 监理服务期限:配合建设方完成项目前期、施工期间、验收期间及审计,国家验收期间所有(配合)工作。 监理范围包括: 本项目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全部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工程暂停、复工、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现场施工协调等;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缺陷检查、记录、责任分析、修复方案审核、修复过程监督并验收等);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方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和结算审计、档案验收等所有阶段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甲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含洁净实验室)工程监理业绩项目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0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地 址: 绵阳市绵山路6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江永波、张圆圆
电 话: 0816-249052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海天大楼华庭酒店3楼
邮 编:
联 系 人: 黄逸平
电 话: 0816-2486526
传 真: 0816-2486526
电子邮件: cntc905@cntcitc.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