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活化自动化装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洗活化自动化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4 月 2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HW-2024-0251
2.项目名称:清洗活化自动化装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5万元
5.最高限价:185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计划采购一套清洗活化自动化装备。供应商根据产品特征和清洗活化工艺要求,研制一套清洗活化自动化装备,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研制与生产要求,其整体布局设计、设备性能指标满足清洗活化工艺要求,可以在自动及手动工况下进行钢壳体的除油、除锈、活化等操作,达到彻底清除钢壳体表面油污和氧化层,为活化操作提供全润湿的活性基体界面,保证活化质量,生产出合格产品。采用工控机,具备独立控制管理软件。同时设备应具备联机模式,设备控制系统可以与上位系统集成。同时该设备还应满足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该设备作为热熔焊自动化生产线的一部分,需与该生产线其他组成部分紧密结合,提供适宜的接口和信息共享与控制。本项目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初验收;(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终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4 月 18 日至2024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3.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获取磋商文件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3.2远程获取:
供应商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磋商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获取磋商文件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磋商。
4.售价:300元。
购买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9938666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4 月 2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庞艳 0816-2486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
联系方式: 吕木难18989289707(文件获取咨询)、林燕 18989289723(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话:18989289723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