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院数字采购平台工作及评标场所修缮工程大屏采购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委托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
本次采购邀请由采购人通过下列方式邀请供应商:
公告邀请方式(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HW-2021-1867
2.项目名称:中物院数字采购平台工作及评标场所修缮工程大屏采购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339000.00 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39000.00 元
5.采购方式:询比
6.简要技术需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 |
默认分包 |
拼接屏 |
1.0 |
采购预算:339,000.00;最高限价:339,000.00 |
2022年2月28日前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
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由12块55寸LCD拼接屏组成,按4x3排列。挂墙安装,前维护。含安装支架等附件,具体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否 |
大屏处理器 |
1.0 |
2022年2月28日前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
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与拼接屏配套;具体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否 |
注:响应必须以包件为单位,对所参与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0)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12)自然人参加询比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可以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访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资料。网站注册技术支持电话:2495888
2.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2-01-17 00:00:00至2022-01-19 23:59:59,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线上方式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1-20 09:3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在《中物院采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编制完成之后按照要求进行加密,并在上述截止时间前通过文件编制系统联网上传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询比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询比保证金的金额:0.0元
2.询比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同时,允许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电汇交纳时,请登录《中物院采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按照文件编制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提交响应文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其他方式交纳时,询比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更长。询比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更长,且须确保询比保证金能够正常入账。此情况下,供应商须在文件编制系统中按照要求上传询比保证金的扫描件,并且需要供应商提交询比保证金原件,原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寄达采购代理机构。
3.不予退还询比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6)成交后放弃成交的;
(7)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李良奎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13990134269、0816-249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18989289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晟
电话:18989289710
电子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