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委托,拟对下列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TSB21112300102。
2.项目名称:模型质量管理组件专用工具软件、VPM与PDM 系统集成组件专用工具软件。
3.预算金额:60万元(模型质量管理组件专用工具软件项目预算35万元,VPM与PDM 系统集成组件专用工具软件项目预算25万元)。
4.最高限价:59.13万元(模型质量管理组件专用工具软件项目限价34.49万元,VPM与PDM 系统集成组件专用工具软件限价24.64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模型质量管理组件专用工具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1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指定地点 |
2 |
VPM与PDM 系统集成组件专用工具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1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10至11:40,下午14:40至17:4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3.售价:免费。
4.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或邮寄(邮资到付)。
领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向项目联系人提供如下身份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单位介绍信内须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将作为采购过程中发送相关采购通知的重要途径之一,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谈判保证金
金额:0元
交款方式: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2308 4151 0910 0007 095。
采用保函方式的,保函生效时间应早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注意:
1.保证金应当从对公账户转出;
2.保证金电汇底单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其它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相关规定或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2日 9:00(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物资部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 谈判时间: 2022年1月12日 9:00(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物资部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进行响应。
6.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进入本项目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否则,供应商将无法进入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供应商进入本项目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的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若需进行两次新冠疫苗接种的,必须完成两次接种。
供应商进入本项目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的人员抵达绵阳市后,应在微信公众号《绵阳科学城公共服务平台》 申请来访并获其通过,进入物资部时先扫描“天府通”上的“场所码”,无异常的方可进入。《绵阳科学城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来访单位选择“物资部”,接待人填写“江磊”。
注:“院重点关注地区”属于动态变化的名单,14天内出现本土确诊新冠病例的地区极大可能将被纳入“院重点关注地区”,院外人员即便在《绵阳科学城公共服务平台》申请通过,但其旅居史中地区的疫情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发生变化,并导致不符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供应商也将无法进入。
①.绵阳市内来访要求
各单位接待的市内院外人员需入院开展工作的,根据当前本市疫情形势,对照执行下表中相对应的管控措施:
序号 |
本市疫情形势 |
管控措施 |
1 |
当本城市有院重点关注地区时。 |
接待人员须提前了解其14日内行程史和接触史,风险较低的人员方可来院。原则上不接待14日内有院重点关注地区停留史的院外人员来访,确需来访的,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院时先查验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码+测量体温。上述结果无异常者再扫描“天府通”上的“场所码”后入院开展工作。 |
2 |
当本城市无院重点关注地区时。 |
接待人员须提前了解其14日内行程史和接触史,风险较低的人员方可来院,来院时先查验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码+行程卡(如14日内有院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城市行程史的,则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上述结果无异常者再扫描“天府通”上的“场所码”后入院开展工作。 |
②.绵阳市外来访要求
各单位接待市外来访人员院内工作的,接待人员须提前了解其14日内行程史和接触史,来院前除查验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查验其健康码+测量体温+扫描“天府通”上的“场所码”之外,还要执行以下管控措施:
序号 |
来访人员情况 |
管控措施 |
1 |
42日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的,14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
原则上不得接待,确需来院的须报院应急委审批。 |
2 |
14日内有院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 |
原则上不得接待,确需来院的须报本单位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先隔离观察至离开该地区满14天,期间每3天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入院开展工作。 |
3 |
14日内有院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城市(绵、京、沪和蓉为区)、有3个及以上的城市(绵、京、沪和蓉为区)出现院重点关注地区的省(绵、京、沪和蓉为市)旅居史的。 |
原则上不得接待,确需来院的须报本单位审批,经审批同意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访,并在抵达绵阳市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入院开展工作,来访期间每日健康监测。 |
4 |
14日内有院重点关注地区所在省(绵、京、沪和蓉为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 |
抵达绵阳市后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入院开展工作,来访期间每日健康监测。 |
5 |
无上述情况的其他风险较低的。 |
落实基本要求后,正常开展工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邮 编:621900
联 系 人:刘春玲
联系电话:0816-2488302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邮编:621900
电子邮件:490813221@qq.com
联 系 人:江磊
联系电话:0816-2493671
传真:0816-248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