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束取样光栅制作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委托,拟对光束取样光栅制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协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KY20200403B001
2.采购项目名称:光束取样光栅制作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内容为完成48块光束取样光栅的制作、出厂检测和包装运输,其中46块基板厚度为10mm,两块基板厚度为40mm,光栅的基板由采购人提供。(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 768万元。最高限价为 768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货物交付。
4、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自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3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除非本采购项目终止,协商资格不能转让)。
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协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一楼本项目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晏女士
联系电话:0816-2490781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89289703
传 真:/
电子邮件:lijie@xhtc.com.cn
2020年 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