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B-03项目主体工程-自控工程
补遗、答疑(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做出以下补遗:
1、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中5.23.3“招标人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所报品牌及规格型号执行,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所用品牌与投标文件所报品牌不一致时应令其立即改正,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需接受发包人的处罚。”现变更为“招标人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所列品牌及规格型号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标准其他品牌执行,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所用品牌与投标文件所报品牌不一致时应令其立即改正,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需接受发包人的处罚。”
2、原“招标工程量清单”附件“自控工程材料(设备)品牌表”后添加“注:投标人应参考上述所列品牌及规格型号同等档次及以上标准其他品牌执行”
3、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0时00分”。
二、现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复,详见附件答疑。
三、招标文件中与本补遗、答疑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补遗、答疑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